郑州律师 - 郑州知名律师 - 郑州专业律师 - 郑州律师咨询 - 法律咨询热线:139-3903-0385
郑州刑事律师
  当前位置:郑州刑事律师网 > 新闻资讯 > 正文   法律咨询热线:139-3903-0385
三精制药董事长被立案侦查 两天后跳楼身亡
作者:匿名    文章来源:互联网转载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14-05-20
分享到:
5月19日晚,哈药集团旗下两家上市公司三精制药和哈药股份同时发布公告,证实了三精制药董事长刘占滨被立案侦查并自杀身亡的传闻。

  未透露被立案侦查原因

  昨日下午,有医药界人士爆料称,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董事长刘占滨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调查,其间跳楼自杀,生死未卜。

  三精制药昨天发布的公告称,“5月18日早饭后,刘占滨先生称感觉不适。同日上午,在逊克县医院检查身体过程中,于三楼卫生间摆脱监护法警,从窗户跃出,坠地身亡”。

  公告还称,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5月18日接获黑河市人民检察院通报,公司董事长刘占滨先生于5月16日被立案侦查。该公告未透露刘占滨因何种原因被立案侦查。

  去年广告费为净利66倍

  4月2日,三精制药公布了2013年度业绩报告,数据显示三精制药业绩出现剧跌。2013年,三精制药实现营业收入31.77亿元,同比降低21.91%;净利润646万元,同比降低98.23%。同期上市公司广告费支出了4.31亿元,约为净利的66倍。年报披露后,“4亿广告费换来利润600万”曾遭业界质疑。

  三精制药过往的年报数据显示其广告费长期居高。2012年,三精制药支出广告费为5.06亿元,同期实现利润为3.63亿;2011年,广告费支出5.10亿元,同期利润3.98亿;2010年,广告费4.61亿元,实现利润3.33亿;2009年,广告费用4亿,利润2.78亿。

  除广告营销之外,三精制药的会议开支也成为舆论质疑的焦点。有业内人士称,会议营销历来是三精制药的一大“特色”。

  2013年年报出炉之后,三精制药与复星医药、华润双鹤、东北医药等其他七家公司一道,以“会议费用过亿”,成为国内医药上市公司中会议费支出前八名的公司。2010年至2013年,公司的会务费从6849万元上升至1.01亿元,高达2013年净利润的15倍。

  刘占滨上任之时,业界人士曾分析认为,为三精制药带来“新的营销管理模式”将成为其上任后的改革重点之一。在此之前,三精制药的营销模式依赖广告,公司广告支出已成负担,“刘占滨被寄予期待改变这种状况”。

  研发投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

  与高额的广告和会议费用支出相比,三精制药在研发方面的投入明显“吝啬”。

  据Wind数据显示,三精制药2010年至2012年的研发投入为1850万元、2927万元、2856万元,而2013年该值为2716万元,比上一年有所下滑。据此前媒体报道称,三精制药的研发投入水平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。据统计,2013年,上市药企的平均研发费用约为6836万元。

  医药业界人士表示,三精近年来业绩出现的颓势,正是过度依赖广告和会议营销,忽视产品研发所造成的。 新京报记者 张泉薇

  人物

  刘占滨微博简介“做好事业做好人”

  2009年7月23日,哈药集团发布公告称,刘占滨履新哈药旗下上市公司三精制药董事长。

  对于刘占滨当时的履新,外界普遍分析认为,刘占滨的到来是为应对三精制药此前经营业绩下滑,“肩负着改善三精业绩颓势的使命”。

  三精制药2009年上半年财报显示,公司上半年的业绩指标中,除净利润外,都出现了负增长。此外,公司存货价值为3.706亿元,占营业收入比重达30.62%,这一指标在2008年底仅占比17.52%。

  资料显示,1963年出生的刘占滨1987年毕业于佳木斯医学院药学专业,2003年毕业于沈阳药科大学药物化学专业,研究生学历。

  此前,刘占滨曾任哈药集团中药二厂厂长兼党委书记、哈药集团中药三厂厂长兼党委书记、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厂长兼党委书记、哈药集团中药有限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兼党委书记等职务。

  刘占滨最后一次出现在公开报道中是2013年8月,公司内部新闻显示,刘占滨“组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座谈会”。刘占滨实名认证的微博上,最后一条微博来自去年9月份,其微博个人简介是“做好事业,做好人”。
——此文由郑州刑事律师(www.0371haolvshi.net/)精心收集和整理。 ——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,郑州刑事律师感谢您的配合!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 
    首席律师

    • 联系人:赵松强 资深律师
      执业证号:14101200310203536
      QQ:3187299143 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    • 手 机:13939030385
      邮 箱:3187299143@qq.com
      执业律所:河南博正律师事务所
      地 址:郑州市嵩山南路
             
      主要业务:刑事辩护、婚姻家庭、交通事故、劳动工伤、医疗事故、遗嘱继承。
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查看详细介绍
    返回首页 | 联系我们 | 律师简介 | 业务范围 | 网站管理
    Copyright© 2009-2012 郑州刑事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
    地址:郑州市嵩山南路
    电话:13939030385 邮箱:3187299143@qq.com
   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,供学习交流之用。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,本站将立即删除! 并向您表示致敬。河南博正律师事务所
    技术支持:律师建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