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州律师 - 郑州知名律师 - 郑州专业律师 - 郑州律师咨询 - 法律咨询热线:139-3903-0385
郑州刑事律师
  当前位置:郑州刑事律师网 > 新闻资讯 > 正文   法律咨询热线:139-3903-0385
性侵儿童案每3天一起 委员建议废除嫖宿幼女罪
作者:匿名    文章来源:互联网转载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14-03-03
分享到:
新京报讯 (记者魏铭言)2013年全国共有125起媒体报道的性侵女童案例,平均每3天就有一起曝光案例,受害者8-14岁居多。

  今天开幕的全国政协会议上,3位政协委员将提建议,将儿童安全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课程体系;落实四部委意见,出台权威的防性侵教育教案;完善立法保护,废除嫖宿幼女罪等。

  性侵儿童教师犯罪最多

  昨天,“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女童保护座谈会”召开。会上公布的《2013年儿童安全教育及相关性侵案件情况报告》显示,2013年以来,性侵儿童的恶性案件在全国各地呈持续高发状态,2013年全年被媒体曝光的案件高达125起,平均3天就曝光一起。其中,受害人群呈现逐渐低龄化趋势,尤其以8岁到14岁的小学生居多。

  在公开报道性侵儿童案件中,教师是曝光最多的犯案群体,达到33起;校长作案达到10起,列第三位,官员作案达到6起。

  逾六成孩子不知性教育

  调查显示,仅17.58%的孩子知道什么是“性教育”,60.88%孩子不知道何为性教育。在“女童保护”项目访问的114名教师中,45.13%从没有对学生开展过性教育。在902名受访家长中,对孩子进行过性教育的仅占35.92%,没有的达64.08%。

  委员建议

  安全教育应纳入义务教育课程

  与会专家学者、政协委员建议,将儿童安全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课程体系,让“安全教育第一课”作为小学新生入学第一课。

  女童保护项目的调查报告显示,82.89%的家长支持学校对孩子进行性教育;87.72%的教师认为,有必要将“性教育”强制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课程体系。

  去年9月,教育部等四部门下发《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》,指出“要通过课堂教学、编发手册等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”。

  但目前,我国还没有一部经过专家撰写、科学论证的全国性防性侵教材教案,这一领域在全国仍是空白。

  委员呼吁“废除嫖宿幼女罪”

  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和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义孙都建议:废除嫖宿幼女罪。朱征夫认为,嫖宿幼女罪是将幼女作为“卖淫女”身份处理,这是对幼女的极大侮辱。同时,嫖宿幼女罪其实规避了对“轮奸”的认定,成了犯罪者的“免死条款”。

  近年,我国已发生了数起适用嫖宿幼女罪造成负面影响的案例。2013年7月,最高法答复代表建议时表示,赞成废除嫖宿幼女罪,希望能与各界共同推动全国人大法工委尽快立项废除该罪名。

  【会风】

  乘高铁抵京站台无鲜花

  昨日7时15分,北京西站第一站台,K90次列车缓缓驶入,内蒙古代表团成为首个抵京的京外人大代表团。刚走下火车,不少代表就被记者纷纷围住。

  10时30分,安徽代表团代表乘机抵达北京。飞机降落后,代表们依次走出机舱。

  11时30分,河南代表团乘坐的G90次列车准时到达北京西站。站台上没有迎接人员,没有鲜花,一切都很简朴。

  17时55分,湖北和江苏代表团乘坐的高铁抵京。至此,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京外代表团全部抵京。

  据悉,今年大会将延续去年节俭务实的会风,继续接待工作从简的做法,比如减少一次性用品,节约水电纸张,推行电子化办公等,切实降低会议成本。据新华社

  【交通】

  两会不封路无警车带道

 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,北京市不会封路,会议车辆不用警车带道,而是改为“交通管控腾道”措施。

  据了解,今年全国两会共使用近30处住地,分布在北京多个城区,两会交通组织难度大,与社会交通矛盾较为突出。

  记者从北京市交管局了解到,“两会”期间,主要路口将交替放行会议车队和社会车辆,每次放行社会车辆的时间不少于40秒。

  另外,每次大会开始前2小时和散会前1小时,北京交管部门将通过广播电视、微博和交通显示屏等渠道,将管理措施提前告知社会。据央广网


——此文由郑州刑事律师(www.0371haolvshi.net/)精心收集和整理。 ——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,郑州刑事律师感谢您的配合!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 
    首席律师

    • 联系人:赵松强 资深律师
      执业证号:14101200310203536
      QQ:3187299143 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    • 手 机:13939030385
      邮 箱:3187299143@qq.com
      执业律所:河南博正律师事务所
      地 址:郑州市嵩山南路
             
      主要业务:刑事辩护、婚姻家庭、交通事故、劳动工伤、医疗事故、遗嘱继承。
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查看详细介绍
    返回首页 | 联系我们 | 律师简介 | 业务范围 | 网站管理
    Copyright© 2009-2012 郑州刑事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
    地址:郑州市嵩山南路
    电话:13939030385 邮箱:3187299143@qq.com
   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,供学习交流之用。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,本站将立即删除! 并向您表示致敬。河南博正律师事务所
    技术支持:律师建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