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州律师 - 郑州知名律师 - 郑州专业律师 - 郑州律师咨询 - 法律咨询热线:139-3903-0385
郑州刑事律师
  当前位置:郑州刑事律师网 > 新闻资讯 > 正文   法律咨询热线:139-3903-0385
湖南“拍裸照逼迫招供卖淫”副所长被免职
作者:匿名    文章来源:互联网转载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13-06-03
分享到:

  据新华社长沙6月2日专电(记者 谭畅)记者2日从湖南省邵阳市公安局证实,邵阳市一名曾被举报“拍裸照逼迫招供卖淫”的派出所副所长,因违反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,已被免除职务。

  5月17日,有网民发帖举报称,2012年12月10日,邵阳市双清区城东派出所副所长戴兴书在办案过程中,安排一名“线人”与广西籍女子潘某发生性关系,并拍摄两人裸照,逼迫潘某招供卖淫。随后,在没有开具任何收据的情况下,潘某等人被罚款数千元。在得知潘某不断向上级举报后,戴兴书曾向潘某退还了部分现金。

  邵阳市公安局双清区分局于5月28日回应称,举报帖中的所提到的潘某及所谓的“线人”朱某卖淫嫖娼行为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。卖淫女子潘某在举报信上反映其被派出所请来的“线人”强奸的情况失实。回应表示,戴兴书与潘某等人曾于今年1月就此事达成和解协议。潘某承诺不再以此事向有关领导部门投诉,戴兴书则给予潘某及涉案招待所老板匡某各5000元作为补偿。

  双清区公安分局同时表示,戴兴书在办理这起卖淫嫖娼案件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,邵阳市公安局纪委于5月17日对戴兴书立案调查。经双清公安分局党委研究,决定免去戴兴书副所长职务,并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对其进行纪律处分。


——此文由郑州刑事律师(www.0371haolvshi.net/)精心收集和整理。 ——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,郑州刑事律师感谢您的配合!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 
    首席律师

    • 联系人:赵松强 资深律师
      执业证号:14101200310203536
      QQ:3187299143 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    • 手 机:13939030385
      邮 箱:3187299143@qq.com
      执业律所:河南博正律师事务所
      地 址:郑州市嵩山南路
             
      主要业务:刑事辩护、婚姻家庭、交通事故、劳动工伤、医疗事故、遗嘱继承。
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查看详细介绍
    返回首页 | 联系我们 | 律师简介 | 业务范围 | 网站管理
    Copyright© 2009-2012 郑州刑事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
    地址:郑州市嵩山南路
    电话:13939030385 邮箱:3187299143@qq.com
    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,供学习交流之用。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,本站将立即删除! 并向您表示致敬。河南博正律师事务所
    技术支持:律师建站